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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采砂水行政处罚公告
2022-05-26 02:09:07
来源:
九龙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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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上团乡热水沟和孟底沟交汇处下游1000余米处,有在河道内无证采砂现象。
2022年3月19日我局接群众举报,在上团乡热水沟和孟底沟交汇处下游1000余米处,在河道采砂现象的举报,我局由党支部书记、局长带队,立即组成工作组,深入现场查看,经现场取证和现场施工人员、业主负责人取证笔录。四川省合众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无证采砂现象,现采取《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开采。河道采砂应当总量科长、科学规划、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第三十三条:未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采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并按第一款,非法开采砂石量一百立方米以下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并没收现场收缴的12.4方砂石。
2.进行处罚10000元(壹万元)。
特此公告
九龙县水利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