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州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认定和部门审核,并经九龙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县23株三级保护古树予以认定和公布。请相关乡镇和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三级保护古树的养护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九龙县三级保护古树名目
九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