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检察院:州人民检察院督导组来我县开展办案安全督导工作
2021-04-21 09:40:35
来源:
九龙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49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办案安全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牢牢守住“办案安全不能出事”和“队伍不能出事”两条底线。4月19日,州人民检察院督导组来我县检察院开展办案安全督导工作。

督导组一行首先实地查看了远程提讯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两房”项目等场所,对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

随后,督察组一行查看相关台账资料听取了我县检察院办案安全工作汇报,对我县检察院组建办案安全领导小组的新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督导组提出三点要求:

01

要加强办案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要求办案干警结合办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办案安全规定落实到工作中;并从源头和机制上严防各类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02

将办案安全的检查和教育整顿相结合。适时组织力量,督促检查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办案中的事故苗头和隐患,切实把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

03

要规划好新楼办案区的功能规划和软硬件设施配备。要结合检察办案转型,对办公、办案区软硬件功能设置进行超前规划,补充完善常用警用装备,全面提升安全防范力度,实现了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更好地保障办案场所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