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坝乡中心村贫困户胡友林因身患癌症于今年3月不幸离世,生病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20余万,这使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近日,县检察院院长牟彬在获悉该情况后,协同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深入洪坝乡,实地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这个“受伤”的家庭争取到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5000元。本次救助行动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的功能,落实应帮尽帮原则,积极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将有限的司法救助金发放给最困难和最需要的当事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将司法的温暖传递给当事人,彰显了党和组织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