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县吉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龙县石头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由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要求,对“九龙县石头沟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九龙县吉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九龙县呷尔镇湾碉路12号
联系人:刘文东 联系电话:18030859277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九龙县石头沟水电站所在地周边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