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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畜禽遗传九龙牦牛保护与利用暨屠宰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05-10 08:03:34
来源:
九龙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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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家畜禽遗传九龙牦牛保护与利用暨屠宰基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九龙县呷尔镇扎日村荞棚子组

建设单位:四川省九龙县隆之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 2100万元

建设内容:42.3亩,总建筑面积5490m2,其中猪屠宰加工车间1260m2、牛屠宰加工车间1575m2、禽类屠宰加工车间630m2、综合楼600m2、宿舍楼960m2、配套冻结间、冷藏间、冷却间、环保设施和供排水设施。建成投产周期约23个月。

项目建成后年屠宰加工猪1万头、牛1万头、鸡2万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四川省九龙县隆之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人:曹工
联系电话:15775989297

环评单位: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411

联系方式:刘工 17308151263

电子邮件:394600253@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2.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附件1:国家畜禽遗传九龙牦牛保护与利用暨屠宰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