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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整治车辆乱象实行城区街道停车收费、部分街道关于整治开展车辆乱象整治部分城区街道实行单向行驶和停车收费等事项的公告
2021-03-02 03:18:21
来源:
九龙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1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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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有效解决街道拥堵、市容脏乱差,规范车辆有序停放,着力提升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发改局《关于对九龙县城区停车场和部分街道临时停车位收费标准的批复》(九发改〔2021〕28号)规定,现就县城内部分街道实行单向行驶和停车收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向行驶

湾碉路:允许县车站至大铺子桥头方向行驶,禁止反向行驶。

顺山街:允许县经信局至民族广场方向行驶,禁止反向行驶。

沿河路:允许县车站至林业大桥至县疾控中心方向行驶,禁止反向行驶。

二、停车收费

在湾碉路、顺山街、沿河路、街道和民族广场划定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位,实行有偿停车,分类区分时段收费。其余街道、路段、人行道禁止一切车辆停放。禁止货车进城,施工车辆必须按指定时段和路线行驶。禁止拖拉机进城。

三、规范停车行为

县城内各单位、酒店、住宅小区及私营停车场要加强停车场建设,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报备,核定收费标准,尽快投入使用,有效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四、停车收费标准(街道临时停车位、停车场)

附件:九龙县城区停车收费标准

本公告自3月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停车收费标准


九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