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22日 04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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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涉电企业进行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工作督察检查。 经查,四川浩鑫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水电站存在管理松散情况: 01 02 03 04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庚及联合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小组,再次深入该电站进行核查核实。经核实,该企业违反了《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二款、第十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落实防灭火值班制度的、未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的、不依法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的其他行为),存在火灾风险隐患,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01 0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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