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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县人民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的说明
2023-03-31 12:34:23
来源:
九龙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2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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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林业和草原局:

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和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甘林草〔2023〕72号)要求九龙县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组织力量对区域内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整合优化区域为:

1、上团乡政府驻地(其中稳定耕地9.2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4.05公顷)调出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洪坝乡政府驻地、洪坝乡羊圈门村、洪坝乡中心村(其中稳定耕地64.5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5.38公顷、汪堡电站、古木电站、滨东电站、源贺电站、正源电站、尾水电站、龙源电站、黑海子硅石矿579.73公顷、黑海子蛇纹岩矿112.46公顷)全部调出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3、汤古镇伍须村(其中稳定耕地13.26公顷)调出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4、汤古镇汤古村(其中稳定耕地28.72公顷、日鲁库电站、中古电站)调出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5、汤古镇国家畜禽遗传九龙县牦牛保护利用育种基地调出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6、雪洼龙镇雪洼村纳布场组调出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汤古镇境内原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调整为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8、九龙县污水处理厂1.2公顷调出九龙县溪谷省级湿地公园。

形成了《九龙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在九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为期 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反馈意见,调出地块符合规则,调入地块没有纠纷。

特此说明   

九龙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